2022.11.9.二十大党章修改内容

发布者:张颖婷发布时间:2022-11-09浏览次数:1450

2022.11.9.二十大党章修改内容

大会一致同意,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以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大会要求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大会同意把党的初心使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写入党章。大会同意把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内容写入党章。

大会认为,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代表党和人民作出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庄严宣告,党章据此作出相应修改。

大会认为,党的二十大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将此确定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

大会同意把上述内容写入党章,同意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等内容写入党章。

大会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章据此作出相应修改,有利于激励全党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朝着既定奋斗目标勇毅前行。

大会同意,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内容写入党章。